女子领奖被告知苹果7已被领走 获洗衣机当安慰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jiawei 时间:2016-12-24 11:30:07

21日傍晚,一名杜姓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苹果手机的领奖记录。这份领奖记录有4页A4纸,其中包含领奖人持手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手机上集赞的照片。领奖记录中还显示,领奖时间为12月19日,领奖人为青白江区一女子王晓华。

网络配图

青白江一家名为“凤凰1号”的楼盘做活动,转发微信、集一定数量的赞换取礼品,集齐3999个赞便可获得一部苹果7手机。然而12月21日,张女士带着搜集到的超过4000个赞,来到凤凰1号售楼部准备登记领奖。她却被售楼部告知,苹果手机已被领走。

张女士:删了1000左右未点赞的好友

张女士告诉记者:“16日的时候,我经过售楼部外面,工作人员喊我进去看房子,说还有活动。”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青白江凤凰1号”的微信公众号在12月13日发布了一条“千份豪礼免费送”的信息,信息中称“用你懂的方式告诉朋友圈,邀请好友点赞”,并“根据集赞数量赢得相应礼品。”大奖仅一名,是苹果7手机一部,需要集够3999个赞。

张女士转发了那条信息,“没日没夜地集赞。”张女士表示,甚至有1000个左右的好友因为没有点赞被她删除。终于集够了约4006个赞后,她在21日上午去到售楼部。不过,她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奖已经被领走了。“我们要求他们拿出证据,对方以涉及他人隐私为由不给我们看。”张女士说道。

领奖者:已将集赞朋友圈删除

21日傍晚,一名杜姓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苹果手机的领奖记录。这份领奖记录有4页A4纸,其中包含领奖人持手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手机上集赞的照片。领奖记录中还显示,领奖时间为12月19日,领奖人为青白江区一女子王晓华(化名)。

“这个说服不了我们。”张女士认为,应当将领奖人叫来现场对质。一位肖姓工作人员称,售楼部试着联系过领奖人,不过对方并不愿意露面。

成都商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领奖记录上的“王晓华”。“我不想参与你们的是非。”她拒绝了记者见面的请求。反复沟通后,王晓华给记者发来了自己领到手机的照片。记者注意到,照片中粉色的苹果手机装在包装盒内。而当成都商报记者提出查看王晓华那条达到3999个赞的微信朋友圈信息,她回复说:“领了就删了,占内存。”

售楼部:提供一台洗衣机达成和解

22日下午,青白江区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前往了现场处理。成都商报记者从张女士以及肖先生处获悉,双方达成和解,售楼部向肖女士提供了一台洗衣机作为“安慰”。

“售楼部的做法还是有些欠妥。”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开发商销售部门并没有清楚地表明奖品领取的具体规则,让人产生怀疑也在所难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寇翼认为,售楼部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公开、透明、公正,将活动信息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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