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区一卫生院使用过期药品 患者举报无果?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jiawei 时间:2016-12-29 16:25:46

闵月红回忆,11月2日,经村上老人介绍,腰疼的她到西岗门诊部找一位李医生针灸。当天没有挂号,也没有交费,李医生就给她进行了针灸,之后还帮她注射了一针药物。注射前,闵月红就提醒医生,不要给她注射激素类的封闭针,李医生答复并非激素,她也就没有阻拦。当天回到家,她发现腰疼症状神奇消失,心里就有些起疑。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保质期24个月

今年11月4日,在金坛区朱林卫生院西岗门诊部已经注射2次地塞米松磷酸钠的当地居民闵月红意外发现,医院配给她当天要用的这种注射液已过期9天。想到自己此前打入的2针过期激素,闵月红胆战心惊,她和家人向当地政府部门举报后,迟迟没有等来调查处理结果,卫生院及主管部门一直将此事按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我是举报医院使用过期药,他们不查清情况,落实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反而一再要和我们协商、调解。”事发1个多月后,心力交瘁的闵月红告诉记者。

激素过期9天

闵月红回忆,11月2日,经村上老人介绍,腰疼的她到西岗门诊部找一位李医生针灸。当天没有挂号,也没有交费,李医生就给她进行了针灸,之后还帮她注射了一针药物。注射前,闵月红就提醒医生,不要给她注射激素类的封闭针,李医生答复并非激素,她也就没有阻拦。当天回到家,她发现腰疼症状神奇消失,心里就有些起疑。

11月3日,她又到李医生处针灸,期间又打了一针,临走时,医生给她配了第二天的药,她这才发现,连续两天打的都是激素。

11月4日上午,邻居来她家串门,无意中发现西岗门诊部配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瓶体上标注着“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4日”字样。“他说你这个药过期了,不能用。”闵月红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家人当天就拨打了12345热线举报。

患上焦虑症

11月5日,朱林卫生院负责人带着药房工作人员来到她家。“不是来赔礼道歉,而是安慰我说过期才几天,打了没什么关系,让我问问懂药的人。”此后几天,闵月红提心吊胆打了几个电话,问了一些在卫生系统工作的亲戚朋友,结果均被告知过期药不能用。自此,原本性格开朗的闵月红思想负担日益严重,开始整晚睡不着觉。

11月11日,在一位朋友的陪同下,她到金坛区卫计局再次举报。不久,金坛区卫计局医政科负责人赶到朱林卫生院,叫来闵月红的儿子等5名家属代表。“本以为有调查处理结果了,没想到去了还是调解。”闵月红儿子说,经过协商,该负责人表示,闵月红身体不适,可以先去看病,费用由卫生院负责。11月28日,闵月红在金坛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月初出院后,闵月红的失眠症状更加严重。12月9日,她在解放军102医院被诊断为焦虑症,且有中度抑郁症部分症状。

闵月红儿子告诉记者,朱林卫生院工作人员前后到他家来4次,院长亲自来3次,但4次均未向母亲当面赔礼道歉,唯一一次道歉是在朱林卫生院,向家属道过歉。

已有处理结果

12月28日,记者就此事来到金坛区卫计局采访。该局医政科潘科长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相关调查情况。

闵月红是11月3日到西岗门诊部找村医李某某做针灸治疗的,李某某为闵月红做了针灸后又给她打了1针,注射药物为利多卡因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实就是穴位局部封闭针。”其中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有效期已过9天。在接到12345转来的投诉后,金坛区卫计局立即督促西岗门诊部的上级主管单位朱林镇卫生院与闵月红沟通、核实相关情况。此后,朱林镇卫生院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药房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到闵月红家了解核实情况,并向其道歉。由于闵月红的家人提出要朱林镇卫生院出一个书面承诺,保证以后闵月红身体出现病症均由该院负责,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这样的情况下,金坛区卫计局于11月14日召集双方到金坛区医患矛盾调处中心,但闵月红因身体原因未能前来。11月23日上午,金坛区卫计局工作人员赶到朱林镇卫生院与闵月红家人见面。“当时我代表金坛区卫计局、朱林镇卫生院向闵月红家人当面道歉,同时承诺让闵月红先看病。”潘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药典,地塞米松类药物的半衰期为48—72小时,也就是说在72小时后,人体内的这类药物已所剩无几。

记者从该局了解到,12月15日,朱林镇卫生院已作出处理决定,涉事的直接责任人药房工作人员史某某待岗6个月,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医生李某某待岗1个月,2017年起不再续聘,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西岗门诊部负责人赵某、药剂科负责人张某某均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下一步,金坛区卫计局还将对朱林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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