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作案被发现狂捅女子20余刀 获刑11年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泽荣 时间:2017-07-05 09:07:04

2016年7月23日凌晨3时许,周女士收摊回家途中经过钦江路某公共厕所时,准备去方便。就在周女士关门之际,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后面突然出现,并持刀捅向了自己。她不敢喊叫,害怕激怒歹徒。行凶者用小刀一顿乱捅,二三十个刀口集中在了她的头面部、颈部以及双上肢。

凌晨三点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内的公厕突发刑案,准备方便的女子被躲在门后的男子狂捅二十余刀险些搭上性命。原来,男子本欲盗窃却被发现,情急之下杀人逃跑。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桑某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获刑十一年。

凌晨三点公厕遇袭

周女士与丈夫在徐汇经营烧烤摊,每天都会忙到夜里两三点钟。为了节约成本,两人共同租住在一处地下室。由于空间狭小,该处住所并没有独立卫生间。

2016年7月23日凌晨3时许,周女士收摊回家途中经过钦江路某公共厕所时,准备去方便。就在周女士关门之际,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后面突然出现,并持刀捅向了自己。她不敢喊叫,害怕激怒歹徒。行凶者用小刀一顿乱捅,二三十个刀口集中在了她的头面部、颈部以及双上肢。

几分钟后,在外等待的丈夫突然听到妻子发出的微弱的声音,转头一看惊呆了,只见妻子浑身是血,正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下楼求救,他马上拨打了120和110。由于救助及时,周女士捡回了一条命。

经鉴定,周女士因外伤致失血性休克(轻度),构成轻伤二级;颈前部皮肤裂创,构成轻伤一级;面部、颈部、腹部及双上肢皮肤裂创,构成轻伤二级。

48小时跨省追捕

案发现场是一个小区内二楼棋牌室的洗手间,外人并不知道。综合现场的证据,警方排除了有人预谋的可能性,认为该起事件应该是一起劫财伤人事件。

徐汇民警经过现场和监控排查,监控视频发现距离案发地10分钟路程的网吧闪进去一个可疑的身影。仅仅过了5分钟,该人拎着包就从网吧出来了。但仅从身影警察很难确定此人的样貌。

随后,网吧附近发现的一件带血迹的衣服更加让警察确定这个男子就是行凶者。进入网吧本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但该男子并未录入个人信息。在经过周围群众辨认和分析男子生活轨迹后,警察最终确定了嫌疑人桑某的身份,经公安系统搜索,发现他当天就已经回到了安徽老家。

民警确定桑某居住在当地一家酒店之中。追捕民警在确定桑某已经回到酒店并且周围无其他群众之后,冲进房间,将正在床上呼呼大睡的他抓获。

抓捕现场,桑某对自己杀人的事实当场供认,同时也对警察这么快抓到自己震惊不已。

盗窃途中突被发现

桑某和周女士到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他要下毒手?桑某供述,自己案发前一周刚刚来到上海,当时带着一把多功能折迭刀打算去撬棋牌室的老虎机,并非意图伤人。他在作案过程中听到楼下有人上来,害怕被发现,就躲到了二楼的卫生间里。

不料周女士却径直来到了卫生间。起初周女士在洗手,后来她打开灯打算方便,在关门的时候发现躲在后面的桑某。

情急之下,被发现的桑某就拿出了手中的刀捅向了周女士……

周女士倒地后,桑某以为其已经死亡,又割断她身上的红色小包包带,拿走小包逃离现场。包内有苹果牌iphone6 plu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919元)和现金人民币1200余元等财物。

为了掩饰犯罪现场,桑某扔掉了染有周女士血迹的衣服,并且顺手拿走了新的衣服换上,还连夜逃离上海。

民警在讯问中发现,桑某并不是第一次来上海,之前就在案发小区做过半年的送水工。由于当晚自己喝了酒,身上又没钱,就来到水站偷走了一把多功能折迭刀,利用自己熟悉地形的优势,准备在此作案,不料遇上深夜上厕所的周女士。

数罪并罚获重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桑某持刀具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行凶后盗窃被害人共计价值人民币6100余元的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同时,被告人桑某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考虑到其持刀具连续捅刺被害人并造成被害人多处轻伤,以及被害人所受精神创伤未能抚慰、实际损失未能弥补等情节,对其所犯故意杀人罪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桑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盗窃罪判处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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