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街头盗窃婴儿车内财物 少年见义勇为擒贼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泽荣 时间:2017-07-05 09:17:29

据悉,2017年6月27日5时许,在汝城县卢阳大道人民医院由北往南路段的候车点,犯罪嫌疑人何某盗窃受害人曾某(女)放在婴儿车储物袋内金色挎包1个(后经清点挎包内有现金1545元人民币),被公汽驾驶员从后视镜发现,并大喊:“抓贼古,抓贼古”。

近期,“朋友圈”零星流传一段“汝城一名高中毕业生见义勇为抓获一名偷窃女子挎包的嫌疑犯”的视频。经汝城县委政法委和县综治办核查属实。

据悉,2017年6月27日5时许,在汝城县卢阳大道人民医院由北往南路段的候车点,犯罪嫌疑人何某盗窃受害人曾某(女)放在婴儿车储物袋内金色挎包1个(后经清点挎包内有现金1545元人民币),被公汽驾驶员从后视镜发现,并大喊:“抓贼古,抓贼古”。

何某听到喊声赶紧沿烈士公园方向逃窜。恰在此时,在旁边雪糕店打暑假工的朱少杰(化名,汝城一中2017年高三毕业生)发现荒乱逃窜的何某,朱少杰奋不顾身前去追犯罪嫌疑人何某,追了几十米后追上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按倒制服在地。

当时,还有两名路过青年一起协助朱少杰抓住犯罪嫌疑人。过了三五分钟后,城关派出所干警赶到事发地点,朱少杰等协助派出所干警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等待何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前是自媒体时代,为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汝城政法通讯组温馨提示:

一、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如果您在见义勇为的现场,期盼您积极作为,主动协助见义勇为人员制服犯罪分子。

二、如果您有见义勇为人员的视频或照片,请保护好见义勇为者的个人隐私,不要随意发微信“朋友圈“或网上,同时积极将线索提供给政法机关、公安机关作为破案依据。

三、广大公民尤其是青少年朋友在见义勇为时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做到第一时间报警、机智作为,制止犯罪,为汝城平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为空!

头条推荐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