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近一年“老公”是女的 丽水女子被骗3万元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泽荣 时间:2017-07-07 09:08:52

2015年底,梅某通过添加附近的人,加了一位好友“潇洒明天”。而“潇洒明天”自称姓林,是海南一家公司的老板。“林某”告诉梅某,自己与老婆关系不好,正在闹离婚。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感情日益升温。

丽水龙泉女子梅某本以为在网络上找到了知己,给网恋的”老公“汇了3万元,没想到对方却是女的,写给她的情书也是从杂志上抄的。近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现年42岁的梅某是龙泉人,因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儿子留校住宿,一个人独处深感孤独,就想利用网络打发时间,寻求安慰。

2015年底,梅某通过添加附近的人,加了一位好友“潇洒明天”。而“潇洒明天”自称姓林,是海南一家公司的老板。“林某”告诉梅某,自己与老婆关系不好,正在闹离婚。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感情日益升温。

没过多久,“林某”谎称自己和老婆吵架,所有的钱都被老婆卷走了,自己连给汽车加油的钱都没有。没想到梅某爽快地转给“林某”700元钱。尝到甜头的“林某”在往后的半年时间里,三番五次以生病住院、充话费等理由,向梅某借钱。

为了消除梅某对自己的怀疑,在梅某多次提出见面要求之后,“林某”以“林某”表妹的身份与梅某见了面。“表妹”还代替“林某”为梅某送上鲜花、共进晚餐,还向梅某转交了情书。就这样,“林某”一次次地打消了梅某的怀疑。直到2016年8月,梅某一共向林某转账十多笔近3万元。长此以往,梅某终于心生怀疑,决定报案。

民警在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侦查,发现近一年来与梅某网恋的“林某”竟然是一个姓吴的女子,同样是龙泉人。据吴某交待,不仅自己的身份是假的,连她给梅某的情书也是她从杂志上抄写来的。

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聊天工具,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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